各有關單位:
根據《李滄區人民政府關于在全面展開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中深入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意見》(青李滄政發〔2018〕32號)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0年度李滄區技術轉移補助資金申請工作,包括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和技術合同登記補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李滄區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并屬地納稅的企事業單位。
2.申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資金的單位,需具備相關資質,并完成區下達的2019年度指標任務;
3.申請技術合同登記補助資金的單位,2019年度登記的技術合同交易額累計需達500萬元以上。
4.在經營過程中無社會信用缺失、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不配合政府工作、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二、獎勵標準
1.為李滄區提供技術轉移服務,完成區下達年度指標任務的,按照服務我區技術合同交易額的 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對登記的技術合同交易額達500萬元以上的技術輸出方,按照登記交易額的 1‰給予補助,最高10萬元/年。
三、申請材料
1. 申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補助資金所需材料:
(1)李滄區科技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2)服務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資金使用承諾函;
(4)服務機構完成區下達年度指標任務相關證明;
(5)服務機構的資質確認相關文件、證明材料復印件。
2. 申請技術合同登記補助資金所需材料:
(1)李滄區科技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2)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資金使用承諾函;
(4)青島市技術合同認定審核證明復印件(2019年度);
上述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材料字跡要清晰可辨,不能涂改。申請材料按照順序裝訂成冊,左側裝訂,不另外附加封面。
四、受理
李滄區科技局負責申請材料的受理、登記和匯總工作。
下列情況不予受理:
1.沒有按照規定提交所需材料的;
2.重要信息填寫不全的;
3.字跡不清晰或人為涂改的;
4.弄虛作假或重復申報的;
5.其他有爭議的情況。
五、審核公示
李滄區科技局對申請補助資金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予以公示。
六、資金撥付
公示3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由李滄區科技局按程序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撥付補助資金。
七、注意事項
1.為做好聯防聯控工作,本次申請采用線上郵寄和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時間截止2020年10月22日(采取線上郵寄方式的,以寄出時間為準)。
2.單位的戶名等信息發生變更的,需要將蓋有單位公章的變更說明、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一并報送。因申請單位提供信息錯誤導致審核不通過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3.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以通過信函、電話向李滄區科技局反映,確經查實的,由李滄區科技局負責更正、處理。
4.申請補助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據。對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補助資金的,一經發現,全額追回已補助的資金,且3年內不再享受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