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設總部,最高補助4000萬元

2020-08-11 15:22

8月7日,《青島市總部企業招商行動方案》的配套文件《青島市鼓勵總部企業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公布。從注冊落戶、經營貢獻等10個層面對總部企業予以扶持,在青島新注冊的總部企業,最高可給予4000萬元一次性補助。

其實,今年以來,總部向青島匯聚就呈現前所未有的加速態勢。一個月前,青島沒有整車總部企業的歷史得以終結——7月6日,北京汽車制造廠(青島)有限公司整車制造總部基地在萊西市開工。更早的2月份,東華鯤鵬產業生態基地落戶。3月,興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青成立……據不完全統計,截至7月,我市總部企業已達440家。

在《青島市總部企業招商行動方案》中,青島為自己設定的目標是到2023年,全市總部企業要達到500家。其中,營業收入過億元的總部企業達到200家,綜合型總部達到350家,功能型總部達到150家。

“重金禮聘”

為實現這一目標,青島對總部企業發展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經市商務局認定并申請年度符合我市總部企業相關獎勵條件的總部企業,可在注冊落戶、經營貢獻、產業鏈招商、房產補助、企業發展、存量總部貢獻、省級認定獎勵等10個層面享受便利。

其中,在青新注冊的總部企業,實繳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下、1億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20億元以下、10億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2000萬元一次性補助;20億元以上的,給予不高于4000萬元一次性補助。在青新注冊設立或新引進且經認定為總部企業的,自認定之日起,按照認定后第一個完整年度所產生地方財政貢獻總額50%給予補助,后兩年分別按企業所產生地方財政貢獻總額25%給予補助。

總部企業對產業鏈引進的總投資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產業鏈上下游關鍵配套項目,青島分別給予引進企業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在我市新注冊設立或新引進落戶的總部企業,自認定之日起,由所在區市給予提供辦公、營業用房支持或對其自建、購置、租賃辦公、營業用房的費用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對青島認定的總部企業,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軟件100強”“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山東100強”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30億元的總部企業,分別給予經營者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按《山東省總部機構獎勵政策實施辦法》,獲山東省認定的我市總部企業,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除真金白銀的獎補措施外,《細則》還對總部企業人才政策、資金、出入境等提供便利。人才方面,總部企業人才獎勵主要用于個人業務創新、房租補貼、學習培訓等支出。對總部企業中符合青島市人才政策規定條件的專業人才,在辦理居留和安家落戶、職稱評審、子女就學、住房、醫療保障等待遇方面,可申請享受青島市引進人才的相關優惠政策。鼓勵總部企業通過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和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集中收付等通道,完成集團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分類培育“5+N”總部經濟集聚區

強化對總部的吸引力,青島進一步優化布局,分層次、分類別集聚總部資源。

加快構筑省內企業總部集聚高地,力爭到2023年,新增省內總部企業10家以上,數量實現翻番;靶向吸引央企功能型總部集聚,力爭到2023年,新增央企功能型總部10家以上,數量達到30家以上,打造央企總部集聚目的地;重點引進民營500強企業總部集聚發展,力爭到2023年,新增國內民企500強總部或功能型總部10家以上,數量達到20家以上;推動世界500強企業區域性總部集聚,力爭到2023年,新增世界500強企業功能型總部10家以上,數量達到30家以上。

未來,青島將分類培育“5+N”總部經濟集聚區,重點培育香港中路—山東路沿線、金家嶺金融集聚區、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青島藍谷核心區、青島海洋活力區等五個重點總部經濟區,鼓勵各區 (市)立足自身優勢,發展區域性特色總部經濟,在北方地區形成總部經濟新的“磁場效應”。

其中,在香港中路—山東路沿線,依托香港中路金融街、山東路中央商務區等重點區域金融、商貿集聚優勢,打造具有青島地標性質的金融及高端服務業總部經濟集聚區。

在金家嶺金融集聚區,依托金家嶺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現有金融機構集聚及金融產品創新優勢,構筑面向國際的財富金融管理及金融創新高地。

在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依托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在金融、科技、人才、貿易等領域的先行先試優勢,形成一系列可復制、可借鑒的先進經驗做法。

在青島海洋活力區,重點建設海洋創新發展智慧領航區、國際經貿合作機構總部集聚區、東北亞航運中心商務核心區、區域金融貿易創新示范區,打造成為青島國際大都市新名片。

在青島藍谷,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設立分支機構或功能型總部,培育打造國際一流的海洋科技研發及成果轉化中心,建設海洋科技研發富集區。

在其他區(市),鼓勵各區(市)發展總部經濟,實施“企業—樓宇—集聚區”的發展脈絡,建設一批專業樓宇(園區),為總部企業落戶提供發展空間。盤活存量樓宇(園區),促進總部樓宇(園區)聚集。鼓勵各區(市)在交通便利、配套齊全的核心區域,整合或謀劃建設更具發展潛力的總部經濟集聚區。

伴隨《方案》落地執行,區位、交通、產業、科技等優勢突出,具備發展總部經濟良好條件的青島,打造“企業北方總部”最佳目的地再邁堅實一步。

來源:青島日報